2021年10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出《關于加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提出要嚴格落實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加大違法行爲查處力度、強化違法行爲曝光和聯合懲戒等工作,守護好人民群衆“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指出,部分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存在落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到位、原料貯存和食品加工制作不規範、環境不整潔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通知》要求涉事門店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在發生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事件後要迅速核查,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爲,要求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依法要對企業食品安全負總責,建立健全覆蓋從總部到門店(包括直營、合營、加盟等,下同)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