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速發展,技術驅動下的商業模式創新層出不窮,線上線下互動成爲最具活力的經濟形態之一,成爲促進消費的新途徑和商貿流通創新發展的新亮點。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互動,對推動實體店轉型,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服務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具有重要意義。爲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線上線下互動創新
(一)支持商業模式創新。包容和鼓勵商業模式創新,釋放商貿流通市場活力。支持實體店通過互聯網展示、銷售商品和服務,提升線下體驗、配送和售後等服務,加強線上線下互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不斷優化消費路徑、打破場景限制、提高服務水平。鼓勵實體店通過互聯網與消費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動,增強體驗功能,發展體驗消費。鼓勵消費者通過互聯網建立直接聯系,開展合作消費,提高閑置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勵實體商貿流通企業通過互聯網強化各行業內、行業間分工合作,提升社會化協作水平。(商務部、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鼓勵技術應用創新。加快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北鬥導航、地理位置服務、生物識別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認證、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務環節的應用推廣。鼓勵建設商務公共服務雲平台,爲中小微企業提供商業基礎技術應用服務。鼓勵開展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詢服務。支持大數據技術在商務領域深入應用,利用商務大數據開展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持商業網絡信息系統提高安全防範技術水平,將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納入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三)促进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逆向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产品。深度开发线上线下互动的可穿戴、智能化商品市场。鼓励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与制造企业合作,利用電子商務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装备远程监控、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场。支持发展面向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开发、网店建设、代运营、网络推广、信息处理、数据分析、信用认证、管理咨询、在线培训等第三方服务,为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支撑保障。鼓励企业通过虚拟社区等多种途径获取、转化和培育稳定的客户群体。(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激發實體商業發展活力
(四)推进零售业改革发展。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支持受线上模式冲击的实体店调整重组,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发展连锁经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与实体店合作,推动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和线下真实体验、品牌信誉、物流配送等优势相融合,促进组织管理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電子商務平台,有效衔接产需信息,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生产资料经销企业发展電子商務,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网络营销。(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网络零售。(商务部)
(五)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新型功能。鼓励传统批发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支持发展品牌联盟或建设品牌联合采购平台,集聚品牌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深化電子商務应用,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向電子商務园区、物流园区转型。以電子商務和现代物流为核心,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鼓励线上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转型,围绕客户需求组织线下展示会、洽谈会、交易会,为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垂直纵深服务。(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六)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快递包裹、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流,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网络,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发挥互联网平台实时、高效、精准的优势,对线下运输车辆、仓储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整合利用,提高物流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化、可视化管理,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無车承运人”发展。推广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推进跨境電子商務发展。(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邮政局、国家标准委)
(七)推進生活服務業便利化。大力推動吃住行及旅遊、娛樂等生活服務業在線化,促進線上交易和線下服務相結合,提供個性化、便利化服務。鼓勵餐飲企業發展在線訂餐、團購、外賣配送等服務。支持住宿企業開展在線訂房服務。鼓勵交通客運企業、旅遊景點及文化演藝單位開展在線訂票、在線訂座、門票配送等服務。支持家政、洗染、維修、美發等行業開展網上預約、上門服務等業務。鼓勵互聯網平台企業彙聚線下實體的閑置資源,發展民宿、代購、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費服務。(商務部、旅遊局、文化部、交通運輸部)
(八)加快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展览企业建设网上展示交易平台,鼓励线上企业服务实体展会,打造常态化交流对接平台,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支持举办中国国际電子商務博览会,发现创新、引导创新、推广创新。提升商务咨询服务网络化水平。(商务部)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商务部)
三、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九)推進城市商業智能化。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探索構建線上線下互動的體驗式智慧商圈,支持商圈無線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智能交通引導、客流疏導、信息推送、移動支付、消費互動、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費體驗評價、信息安全保護、商家誠信積累和消費者權益保障體系。實施特色商業街區示範建設工程,鼓勵各地基于互聯網技術培育一批具有産業特色、經營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業態商業街區。(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推进农村市场现代化。开展電子商務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電子商務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商务部、财政部)引导電子商務企业与农村邮政、快递、供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交通运输等既有网络和优势资源对接合作,对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升级改造,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发展改革委)大力发展农产品電子商務,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县市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示范,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步伐,加强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强化线下体验功能,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電子商務应用能力。(农业部)
(十一)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鼓励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無缝对接,推进国内资本、技术、设备、产能与国际资源、需求合理适配,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及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构建国内外一体化市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网信办)深化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东北地区和泛珠三角四省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海关总署)建立健全适应跨境電子商務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
四、完善政策措施
(十二)推進簡政放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各地方、各部門一律不得增設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市場准入行政審批事項。根據線上線下互動特點,調整完善市場准入資質條件,加快公共服務領域資源開放和信息共享。(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分別負責)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進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爲連鎖企業、網絡零售企業和快遞企業提供便利的登記注冊服務。(工商總局)
(十三)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坚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更好发展。注意规范方式,防止措施失当导致新兴业态丧失发展环境。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電子商務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开展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服务监管创新,支持電子商務产品品牌推广。(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部)
(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電子商務进农村。(财政部、商务部)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财政部、税务总局)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应用。(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線上線下互動企業引入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資産支持證券,支持不同發展階段和特點的線上線下互動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加快發展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股權衆籌融資、供應鏈金融等互聯網金融業務。完善支付服務市場法律制度,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常態化退出機制,促進優勝劣汰和資源整合。健全互聯網金融征信體系。(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證監會)
(十六)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電子商務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培养综合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知识的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電子商務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实用型電子商務人才培训。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相关培训,引进高端复合型電子商務人才,为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組織根據本領域行業特點和發展需求制訂行業服務標准和服務規範,倡導建立良性商業規則,促進行業自律發展。發揮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作用,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監督企業遵守服務承諾,維護消費者、企業及個體創業者的正當權益。(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