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廣東省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實施,廣州、東莞市當日在全省率先發出首批試點單位在大型連鎖便利店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這標志著我省經營乙類非處方藥跨界融合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啓動和落地實施。
本次首批試點企業有兩家,是“華潤萬家有限公司+廣東德信行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和“廣東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悅林(廣東)大藥房有限公司”。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提出的“對申請開辦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部署要求,省藥品監管局在全省範圍部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統一規範全省乙類非處方藥許可和經營行爲,在全國率先探索“大型連鎖便利店+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跨界融合經營模式,創新藥品零售經營模式,引領和滿足社區居民24小時日常急需用藥的多元化需求,推動傳統藥店向社區健康便利店轉型,以“小切口實現爲民辦實事”,不斷提升社區居民購藥的便利感和體驗感。
當日,省藥品監管局在乙類非處方藥跨界融合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部門要准確把握乙類非處方藥跨界融合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核心要義。
一是支持和鼓勵同一集團大型連鎖便利店總部與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跨界融合,創新藥品零售經營模式,引導消費者消費認知和消費習慣的轉變,保障社區居民24小時日常急需用藥安全便利。二是推動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審批告知承諾制真正落地生效,書面審核資料符合要求的,當日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三是嚴格執行“七統一”管理規定,嚴格規範連鎖門店藥品購進渠道管理,嚴防非法藥品流入連鎖門店。四是開創性地提出連鎖總部要建立巡查報告制度,壓實連鎖總部對連鎖門店經營藥品質量的管理責任。五是積極配合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疫情及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禁止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連鎖門店的疫情防控要求參照便利店行業規範要求執行。